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第七标段 (军铁以西段供水管线)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1-13 16:04:44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已由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豫平平新城建[2015]25622号核准建设,本项目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第七标段(军铁以西段供水管线)施工,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焦庄水厂基建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焦庄水厂至平宝大道军铁以西;
    2.2
项目概况:军铁以西输水管线工程范围始于二泵房DN1200出水管出厂端(管线桩号G0+000.00)至输水管线军铁以西段管线桩号G3+929.18结束,全长约3929.18m,末端接平宝大道给水管西段;军铁以西配水管线工程范围始于二泵房DN1000出水管出厂端(管线桩号GP0+000.00)至输水管线军铁以西段管线桩号GP2+500.00结束,全长约2500.00m,管线接入复兴路段给水管线西段。

2.3工程概算:约600万元人民币;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范围的施工、安装(管材及其配件另行招标);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准,且在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可查)。
    3.2
企业业绩要求:201311日至2016121日至少承担过 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城市供水管道施工项目业绩
(报名时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网上中标公示、项目业主方联系人、固定联系电话,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自行承诺书,格式自定),201311日至2016121日至少承担过 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城市供水管道施工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网上中标公示、项目业主方联系人、固定联系电话,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原件);拟派的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上岗证书(以原件为准)。
    3.3.1
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报名时须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定);
    3.3.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应在投标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为准,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20166-201611月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以上社保要求具备:提供本单位社保代码,社保部门负责人、固定联系电话,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原件,基本养老证明缴纳周期应明确到月份。

  3.4近三年度(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原件,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
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以原件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报名参加者,请于2017116日至2017   1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7120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只有通过报名的单位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并携带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报名时要求原件的须携带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准)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3
各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招标人有权对其提供的资料有进一步核实的权力,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焦庄水厂基建处
  
联 系 人:赵兴光
  
    话:0375-2578065
  
招标人地址:新城区焦庄水厂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杨彪、王姣
  
    话:0375-4995888
             0375-4991888
  
    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