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X030时肖线南水北调桥至北二环段提档升级改造工程BFZC2017-BG-99

发布时间: 2017-10-11 14:30:02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宝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宝丰县X030时肖线南水北调桥至北二环段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丰县X030时肖线南水北调桥至北二环段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已落实。招标人为宝丰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X030时肖线南水北调桥至北二环段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BFZC2017-BG-99

2.3项目概况:宝丰县X030时肖线升级改造工程,起点时肖线南水北调桥,向北经北洼,终点位于宝丰县北二环,路线全长约1011.236m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一标段:19073022.68,二标段:285000

2.6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7一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8质量要求: 合格

2.9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亲笔签名);

3.5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页面截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6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有相关专业上岗证(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页面截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上述人员:(1)聘用合同;(2)提供20171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官网查询页面截图,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或者社保部门查询系统故障的可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凭证);

3.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8投标人需提供201411日以来完成的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9持有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3.1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3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上查询页面。实行外省进豫建筑企业统一登记制度,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二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4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5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上述人员:(1)聘用合同;(2)提供20171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官网查询页面截图,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或者社保部门查询系统故障的可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凭证);

3.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持有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需提供201411日以来完成的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9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3.10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2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上查询页面。实行外省进豫建筑企业统一登记制度,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1012日至201710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17:00

4.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纸质版,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

一标段: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到场参加报名(携带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可不携带原件)。

二标段: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到场参加报名(携带委托代理人、总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可不携带原件)。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和要求证件不一致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须另外提交无行贿查询资料一套(一标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社保查询明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标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劳动合同、社保查询明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17日上午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宝丰县南环路中段新汽车站西隔壁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2366325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南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平信佳苑3号楼2单元101室(湛河事故处理大队北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70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