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大营镇2017年中央、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及县级债券资金计划项目BFZC2017-BG-106

发布时间: 2017-10-23 13:46:10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宝丰县大营镇

2017年中央、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及县级债券资金计划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BFZC2017-BG-106

1.招标条件
宝丰县大营镇2017年中央、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及县级债券资金计划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丰县大营镇2017年中央、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及县级债券资金计划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古垛村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包括广场砖的铺装、广场绿化、新建花池、围墙及安装路灯等工程内容;牛庄村基础设施,包括新建、扩建路面及新建公厕等工程内容;小李庄村文化广场建设,包括墙面彩绘宣传画及新建花池;赵楼村基础设施包括新建、扩建路面;上李庄村基础设施包括5个游园的卵石铺地、水泥冰梅路面、铺灰色透水砖等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 25 个日历天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指定的范围和内容为主。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1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下载页、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经过验收的,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验收的,由业主部门出具工程完工的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施工工程);

3.4信誉要求: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证照、人员及业绩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同时还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网上能查询);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注:拟派委托授权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1)、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169月至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带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以往实施的项目中没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该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3.6.3具有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4.1报名时间:20171024-- 2017 1030(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171024-- 2017 1030(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份,现金购买,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4.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4.5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1.报名材料复印件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顺序用A4纸复印并胶装成册。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同时到场,前来报名人员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证明类文件原件、单位证件类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可携带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对报名人所提供全部复印件进行原件核对并留复印件。所有投标人报名时均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根据平预防办[2010]1 号文规定,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1114日上午1030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己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37510566

地址: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7337542626

地址:平顶山市凌云路佳田塞纳城雅苑4号楼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