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小学附属工程BFZC2017-BG-105

发布时间: 2017-10-26 18:30:16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关于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小学附属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关于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小学附属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小学附属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小学附属工程

2.2采购编号:BFZC2017-BG-105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约81万元。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建设地点:宝丰县大营镇

2.6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见施工图纸(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持岗位证书、并出具20171月以来(连续6个月)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在报名现场网上查询),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报名;若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5 投标人需具有20141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格8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且网上可查);

3.6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信用中国 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报名时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2)、投标人应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材料前来报名;

注:上述材料中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其他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以便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20171027-- 20171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 20171027-- 201711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112110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5-6219237

地 址:宝丰县大营镇

代理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86628880 18637560688

联系地址:宝丰县平宝路与中兴路交叉口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