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河治理香山沟截污工程(香山管委会段)施工及监理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2-12 14:56:48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香山沟截污工程(香山管委会段)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香山沟截污工程(香山管委会段)施工及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治理香山沟截污工程(香山管委会段)施工及监理项目

2.2采购编号: PXZC-ZX-2018001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2.4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平顶山市湛河治理香山沟截污工程(香山管委会段)施工及监理项目,总投资约615万元(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6标段划分:

一标段: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新华区香山沟截污工程(新华区段)施工;

二标段: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新华区香山沟截污工程(新华区段)监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质量标准:合格。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信誉良好;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网上可查询);

3.1.4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相关网页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

3.1.5投标人20141月以来承担过6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查询网页须同时具备);

3.1.6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75-11以来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1.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1.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第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须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4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5-11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可提供查询方式和网页查询截图);

3.2.5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财务审计报告;

3.2.6须提供近三年(201411日以来)的市政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2.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报名时间:2018123000分整至201812923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123000分整至20181292359分整。

2)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226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5-6153605

地址:平顶山市凌云路路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769826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