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妇幼保健院关于鲁山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用房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鲁山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用房
2.2招标编号:LZC2018-Bg085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1300万元。
2.4项目概况:鲁山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用房建设,室内电气安装,室内外给排水,室外混凝土道路拆除与新建,路缘石安砌及香樟树栽植。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第一标段:270日历天;第二标段:本项目建设全阶段(含该项目建设监理服务及保修期)。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笔签署);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网页截图);
3.5拟派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以上证书须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连续三年可查询经审计合格有验证码或二维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人员及相关证件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技术负责人除外),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档案查询);
3.9以上人员(法定代表人除外)需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符合以下条件:①.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②.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证明(养老保险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医疗、失业保险需提供企业统一缴费凭据。)
3.10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3.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专业);且无在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管过程中不得更换(无在监与不更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签字的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3.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连续三年可查询经审计合格有验证码或二维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人员及相关证件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在有效期内;
3.8本单位正式员工,需符合以下条件:①.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②.需提供近2017年12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9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8年7月 11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7月17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 1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7月11 日至2018年8月 7 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投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投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注: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8937596887
地址:鲁山县花园路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汤女士
联系电话: 0371-55390338 1332375918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东一单元802室
邮 箱:bjjhrzbf@163.com
2018年7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