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大营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平公资建2018322号

发布时间: 2018-07-13 11:04:13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市卫东区大营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卫东区大营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由平顶山市卫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卫发改【20187号)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卫东区大营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卫东区大营社区;

2.2 项目概况

2.2.1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45156.96平方米(约合67.7亩),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2.2.2工程估算:约11.5亿元人民币,其中建安费用约3.5亿元;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的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含人防)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过程中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2.5 监理服务期限:EPC全过程监理,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

3.2 企业业绩要求:20151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查询截图);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证;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过程中及本项目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定);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201712-20185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为准;

以上社保要求具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原件。

3.6近三年度(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3.8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为准,以原件为准);

3.9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定)。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限制为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方式:

4.1报名时间:2018716日至2018720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716日至2018720日。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716日至201887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24:00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本,售后不退。

4)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6)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4.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88日上午1000分,

2)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大厅西门进7楼)。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专家抽取方式:采用异地抽取专家。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6.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6.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375-7038782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88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彪、张晓华

电话:0375-4995888 0375-4991888

邮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