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舞钢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舞钢市林业局关于河南省舞钢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省舞钢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已由舞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舞钢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舞钢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舞钢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9】第 96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集约人工造林、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栽植、施肥、抚育管护、有害生物防治和防火等。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水电设施配套、林道建设、隔离带。项目建设规模为2836公顷(折合42540亩),全部为集约人工林栽培。同时,在林下种植13000亩中草药,包括油用牡丹和芍药,分别为8000亩和5000亩,油用牡丹林下每亩种植1000株,芍药林下每亩种植800株。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水电设施配套:机井32眼、水泵32台、变压器4套、供电线路4千米、供水管线4千米;林道建设170千米;修建隔离带(围栏)106千米。

项目总投资为39782.85万元。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出资建立项目公司(SPV),拟由社会资本方全部出资完成建设,社会资本方所占股权比例为100%,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合作期满移交政府指定机构,运作模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施,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方式;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6年;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同时提供)

(一)法人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提供即可)。

3.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最近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可提供银行授信证明或与融资机构签署的融资框架协议);(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提供即可)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提供即可)。

3.6企业近3年以来具有一项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提供即可)

3.7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8如果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要求,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3.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请注意以下问题:

3.9.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9.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9.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9.6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全部参股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控股股东。

4. 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 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5.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规定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绑定。于2019年 7月19日0时0分至2019年 7月 25日23时59分,在舞钢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6.2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6.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的相关说明。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舞钢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舞钢市林业局

地  址:舞钢市温州路北段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375-8122027       

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南段和盛广场7号楼908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89179   15837565539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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