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独立工矿区塌陷区(宋坪)搬迁安置社区建设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18 17:49:53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石龙区独立工矿区塌陷区(宋坪)搬迁安置社区建设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龙区独立工矿区塌陷区(宋坪)搬迁安置社区建设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龙区独立工矿区塌陷区(宋坪)搬迁安置社区建设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

2.2招标编号:ZYZB(P)-[2021]-0101

2.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

2.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龙区中鸿路与扬帆路东南侧,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5000 平方米(约 52.5 亩),总建筑面积60839.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965.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73.45平方米,项目规划安置房412套。项目总投资约10500万元。以上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中标后以现场施工图纸标注的为准。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 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1标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标段;

2标段:监理标段;

2.7 招标范围:

1标段:包括地质勘察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不含室外配套工程)、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2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8 工期要求:

1标段:24个月(包含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2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9 质量要求:

1标段: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标段: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标段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为联合体,则需分别提供;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一份 201611日以来同类或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中标通知书、合同);

3.1.5人员要求:

①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③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项目及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④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211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注: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为同一人。

3.1.6 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无违法活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81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③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④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格式自拟);
    3.1.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3.2 2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211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2.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

3.2.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一份 201611日以来同类或类似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中标通知书、合同);

3.2.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3.2.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

4.1时间:2021621日至20217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

4.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在系统内无法上传

4.4售价:0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1 712940(北京时间)

5.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 CA 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 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171294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洪         电话:0375-2535868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35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会柯         电话:15937575727

本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盛润广场4号楼30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石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781862216

监督代码:12410404MB0U528444

地址:平顶山石龙区人民路

温馨提示

注: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本项目相关要求与《“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不一致之处以《“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中心网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