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杨庄项目区2015年度灯台架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1-12 16:14:46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舞钢市杨庄项目区2015年度灯台架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开标会议于2017110 日(北京时间)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舞钢市杨庄项目区2015年度灯台架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舞财采购【2016】第155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35266.50     

拟任项目经理:韩华龙            

注册证号:豫24114145894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豫水安B201400118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浩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36964.69     

拟任项目经理:张建华         

注册证号:豫24111122366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豫水安B201400052

第三中标候选人:鲁山县永昌道桥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36648.27      

拟任项目经理:王穗          

注册证号:豫24114145182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豫水安B20140131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113日至2017117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

    监督电话:0375-2596037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舞钢市水利局

联系人:窦先生

招标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5-3890368

201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