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东五环周庄路口文峰路段预防性养护工程-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19-10-11 15:47:55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宝丰县东五环周庄路口文峰路段预防性养护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宝丰县东五环周庄路口文峰路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宝丰县东五环周庄路口文峰路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1.2、采购编号:BFZC2019-BG-3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宝丰县;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642093元;

2.3、项目概况:本工程起点位于宝丰县香山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向南与人民路交叉后,上跨净肠河桥,经王子孟村西,下穿招平台北干渠红旗渡槽后向南止于文峰路,路线长3.514公里。现部分路面出现龟裂、网裂、坑槽等病害,为保证通行安全,对此路段进行改造。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60日历天,合格;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招标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91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1010日。

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

标委员会成员:胡耀辉、马军合、梁学浚、王秋芹、杨艳杰。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裕昌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0209 元(人民币)       评标得分:82.5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黄艳军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71713202

技术负责人: 张艳红

企业业绩:宝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              

企业地址:宝丰城关龙兴路3号院

第二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瑞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1663  元(人民币)       评标得分:76.45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白志国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141061013525

技术负责人:闫国岭

企业业绩:平顶山市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2019-04-83)(YFXYH-03         

企业地址:宝丰县东三环南200米路西

第三中标候选人:鲁山县翔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39432 元(人民币)        评标得分:76.02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 陈海乐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031026391

技术负责人: 曹亚洲

企业业绩: G311线鲁山境楼张至木扎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企业地址:鲁山县中州路公路段院内

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0000元。

七、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5893405266

联系地址:宝丰县南环路中段新汽车站西隔壁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 0371-55691375  15036896609

联系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北、科明路东11282809

各有关投标人对本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20191012-20191015),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