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装修项目-结果公告-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装修项目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0-09-09 17:40:38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装修项目

结果公示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BFZC2020-BG-2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99.3673万元。

4、建设地点:宝丰县境内。

5、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包含:铲除原墙面腻子、乳胶漆,墙面刷乳胶漆;拆除原始吊顶天棚,新建吊顶天棚;更换门窗;更换屋顶玻璃雨棚;拆除外墙面外装饰构件、线条,外墙面喷真石漆;屋面改造;入口门厅改造;新建室外国旗台;给排水、电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818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上发布。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9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99

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吕晓红 、陈秀丽、蒋广成、艾刚、苗亚平(业主代表)

五、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6992472.6

项目经理:王娟  证书编号:豫241070801872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技术负责人:冯卫芹    质量员(质检员):冯晶晶     施工员:宋新民

资料员:高国强        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王志勇    材料员:牛艳涛

企业业绩:无

项目经理业绩:无

公司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3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超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6984180.91

项目经理:何翠娟   证书编号:豫241141561167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技术负责人:杜小超  质量员(质检员):靳艳新       施工员:郑水照

资料员:范敬全     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郑园园    材料员:牛晶晶

企业业绩:无

项目经理业绩:无

公司地址:汤阴县城关东大街路南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春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6979346.72

项目经理:韩建军   证书编号:豫241151575572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技术负责人:徐博博    质量员(质检员):翟晨永      施工员:赵西周

资料员:叶春阳   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刘晓艳    材料员:孙刘涛     

企业业绩:无

项目经理业绩:无

公司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振林区占元大道86

六、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话:0375-2761616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与山河路交叉口西侧18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0375-7083808   0375-7055052

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鹰龙商务宾馆4

各有关投标单位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20200910--2020091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标准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48956元。

 

20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