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平顶山西高速口规划路新建工程-结果公告-宝丰县平顶山西高速口规划路新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0-11-19 17:40:47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宝丰县平顶山西高速口规划路新建工程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宝丰县平顶山西高速口规划路新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平顶山西高速口规划路新建工程

1.2、项目编号:BFZC2020-BG-35

1.3、项目概况:宝丰县平顶山西高速口规划路新建工程位于宝丰县东南部,道路为南北走向,道路起点位于应河大道与规划路交叉口,终点止于发展路,本次设计范围道路全长 615m,道路宽度 40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和附属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和通讯工程)。本工程的建设将对改善宝丰县城交通、提高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5、工期及质量要求:180日历天;合格。

1.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招标公告2020102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1118

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建召,丁灿旗,梁亚明,郭红英,陈柯(业主代表)

 

四、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超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24970407.85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刘茜茜,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51582801

技术负责人:左会娟,工程师,C09072140900635

施工员:张少华,材料员:牛晶晶,资料员:范敬全,质量员:孙瑞光,专职安全员:郑园园,安全员:庞燃

公司地址: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信合路信合大厦南35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25023388.51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李家乐,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81834511

技术负责人:杨永涛,城建(市政),工程师, C04633130900002

施工员:牛金萍,质量员:郑丹丹,专职安全员:宋雪梅,资料员:陈腾飞,材料员:王青莹。

公司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东段北侧中房印象听雨苑3号楼1单元9层东户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25016397.64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冯卫芹,豫241080807893

技术负责人:侯金平,城建,工程师,C09003100910300

施工员:孙晓勇,质量员:吕银银,资料员:高国强,材料员:牛艳涛,专职安全员:王志勇。

公司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37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体:

本项目评标结果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70611

        址:宝丰县人民路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6696907887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41号西城科技大厦1单元12

 

各有关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20201120- 1122日)内,以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递交(同时发送word文档),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电子邮件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以PDF格式的电子文件一并提交至568912334@qq.com邮箱,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11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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