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纳入

发布时间: 2015-08-28 17:01:29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将在统一的交易平台上进行。“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被人为设置了许多没有必要的障碍,应有的一些合法权利被剥夺。”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8月2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  

  打破垄断 抑制腐败 

  截至2014年底,全国县级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交易平台超过4000个,其中统一的平台有1200多个。去年,通过各类交易平台实现的公共资源交易金额超过10万亿元。 

  《方案》要求,各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进行清理。对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要坚决予以纠正。清理过程和结果应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目的在于,把分散的交易进一步规范,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在统一平台之外,再无交易,有效抑制腐败。 

  李朴民指出,全国各地、各行业已建成了数以千计的公共资源电子信息系统,但缺乏统一规范,系统间互不兼容问题最为突出。 

  招投标市场中条块壁垒分割封闭、要素流动不畅,竞争不公平、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李亢曾指出,“招标投标涉及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和各个地方,是一种利益关系的承接者和载体。” 

  由于没有建立市场信息统一交换和共享服务的平台体系,以致市场信息资源和招标投标成果无法向市场主体统一开放和公开共享,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无法核实验证投标人的真实情形;而对于投标人来说,更须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交易平台上重复注册、重复申请和运维,由此产生高昂的交易成本。 

  “要通过纠正一些地方违规出台的土政策,对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行为,在制度上为企业让路。”李朴民说。 

  2017年完成整合 

  这次全国范围内的整合统一已有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方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纳入整合范围。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李朴民表示,要转变政府一手包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传统思路,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对于已经运行的平台,也要发挥竞争机制作用,鼓励进行跨区域整合,探索交易主体跨区域自主选择平台,不断优化平台结构。” 

  《方案》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应整合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应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个别需保留的,由省级政府根据县域面积和公共资源交易总量等实际情况,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将推动实现专家资源及专家信用信息全国范围内互联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将推广专家远程异地评标、评审。评标或评审时,专家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