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2-04-24 17:25:09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记者4月19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将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的新模式。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型城镇化。我市将农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农村产业发展等用地纳入土地整治规划和整治项目规划一并实施,试点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指标先使用后核销的管理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收益分配、权属调整、建房方式等重大事项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

建立利益补偿机制,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坚持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同步推进,科学制定小城镇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促进建设用地向节约集约利用程度高的地方集中。土地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在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村长远发展用地、留足县域经济发展用地后,仍有节余的,探索建立经济发达但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向经济落后但土地资源丰富地区的经济补偿机制。建立严格的土地收益返还制度,明确土地收益的使用方向,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确保土地收益真正用于农村和农民。

深化配套制度改革,探索构建用地管理新机制。在充分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前提下,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规范流转的条件、用途、方式、程序、收益分配办法和使用方向;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履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服务、管理功能。支持粮食主产区优先发展高效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业,探索农村地区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和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政策与途径。除国家和省级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报批外,实行中心城区用地由国务院在年初一次性审批用地规模,不再落实到具体地块。开展工矿废弃地利用试点,有序推进工矿废弃地、煤矿塌陷区建设用地复垦,支持将复垦腾退的土地以及水库淹没区的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到城镇、产业集聚区或独立工矿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