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地区的通知(试行)

发布时间: 2016-12-28 15:22:56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招标单位、代理公司进场业务需要,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平顶山市实际,现对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地区做出如下调整: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本地评标专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洛阳、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等近邻市评标专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域以外的评标专家。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本地评标专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洛阳、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等近邻市评标专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域以外评标专家。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平顶山市本地评标专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200万元的,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洛阳、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等近邻市评标专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平顶山市域以外的地市抽取评标专家。

4、以上项目,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专家数量不能满足需要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时,不受上述条款限制,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平顶山市域外专家中抽取。

5、本通知由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6、本通知自201711日起开始试行。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