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绿色通道”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5-07 10:40:50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中心开展的“企业大服务”活动,特制订此制度。此制度适用范围:涉及政府投资的重大市政项目、民生项目、农业项目、水利项目以及其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一、提前介入服务,为招标人提供招投标事宜咨询,保证项目顺利进入招标阶段。

二、在招标公告发布、场地预约方面优先安排,开辟绿色通道。

三、在评标专家抽取使用方面,按照招标人要求抽取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良好的评审专家。

四、在开、评标过程中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五、在中标结果公示、交易证发放、资料存取等方面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六、做好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

此制度制定之日起实行。

 

                       2012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