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寺乡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批)使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3-21 16:19:49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关于观音寺乡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批)使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就观音寺乡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批)使用于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发布变更公告

1、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观音寺乡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批)使用于基础设施项目

1.2 采购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编号:LZC2017-Aj009

1.4 工程建设地点:鲁山县观音寺乡

1.5 采购内容:1、桐树庄村道路硬化1050米,宽3米,厚0.2米;2、马三庄村拟建文化广场一处,总面积2000平方米,需要硬化1300平方米,厚0.2米;3、西陈庄村建井房1座,210米深水井1眼,安装20T无塔供水压力罐1个及配套的电力架设。

1.6 标段情况: 一标段:桐树庄村道路、马三庄村文化广场 约29

二标段:西陈庄村饮水工程 约21

1.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8 工期:45日历天

1.9 质量标准:合格

2、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3、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3 21 20173 23 日。

现变更为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3 22 20173 24 日。

原公告内容:3.3 谈判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

人民币800/份,售后不退;谈判文件费必须由潜在供应商从基本账户转入;

收款账号:601 330 101 201 009 3076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注:潜在供应商缴纳谈判文件费时,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标段谈判文件费,开标时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纳谈判文件费和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缴纳谈判文件费的,拒收其响应文件。

现变更为:3.3 谈判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

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谈判文件费必须由潜在供应商从基本账户转入;

收款账号:601 330 101 201 009 3076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注:潜在供应商缴纳谈判文件费时,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标段谈判文件费,开标时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纳谈判文件费和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缴纳谈判文件费的,拒收其响应文件。

3.其他内容不变

4、谈判公告发布网站:

本谈判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61375550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6616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375-2193699       


20173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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