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4-20 14:33:38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PXZC-ZX-2017002

二、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清单、参数及技术要求” 的“技术规格描述”第17

原内容:“一、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第“10全钢防静电地板”的数量“1”

变更为:“一、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第“10全钢防静电地板”的数量“54”

2.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清单、参数及技术要求” 的“技术规格描述”章节第18页“二、综合布线系统”、第21页“四、监控系统”、第31页“六、视频会议系统”、第34页“七、多功能会议厅系统”中“序号”部分编写错误请各潜在供应商顺次自行调整,其他不变。

3.. 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4211000分;

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58100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159037599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393772805



附件下载:变更公告-发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