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7-05 15:45:52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卫东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PWZC2018-048Ag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卫东区辖区内主次干道17条计1833688㎡的清扫保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面积约954099㎡,B标段面积约879589㎡,具体划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年费用9/㎡,即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年费用9/㎡。

服务期限:5年。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潜在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投标,仅可中一个标段。

  1.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四)评标程序及规定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内容如下:注:(1)以上资料,以原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单独另册一套,供资格审查使用。如未单独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如资格审查资料与投标文件中资料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为准。”变更为“注:(1)以上资料,购车合格证以盖章的复印件为准,其他上述资料以原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单独另册一套,供资格审查使用。如未单独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如资格审查资料与投标文件中资料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湛北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5-393894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332375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