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财政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评审机构备选库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8-20 16:37:57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叶县财政局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评审机构备选库项目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②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财政局委托,就叶县财政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评审机构备选库项目发布变更公告②,对原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叶县财政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评审机构备选库项目

采购编号: YZC2018-07-28-546

二、变更、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中涉及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人、项目部组成人员等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是指提供各个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个人养老保险单页为准,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2、招标文件中涉及供应商提供“6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证明”,其中“社保缴纳证明”是指“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3、删除招标文件第5页第17项装订要求中“投标文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立面骑缝处须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单位公章,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未按上述规定装订、密封的视为无效标

4、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正、副本及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封包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视为无效标。封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通讯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5招标文件第4页第6项质量要求的内容由“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改为“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6、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有效期的内容均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7、招标文件第12页第10.1项“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不一致,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8、招标文件第27页“授权委托书”内容改为:


授权委托书

叶县财政局:

兹委派 作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签署、修改、提交、撤回投标文件,提出质疑,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补正,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以及办理投标过程中的其他各项事务。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及签定协议阶段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连续12(20177月至20186)社保证明(以个人养老保险单页为准,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9、招标文件第40页第2条改为“人员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连续12个月(20177月至20186)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个人养老保险单页为准,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至:201891210时整。

11、招标文件中如其他章节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上述变更,变更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变更公告有异议,应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变更公告发布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叶县财政局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375-2316201

地 址:叶县文化路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7324999896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锦绣星龙7号楼二单元902



2018820



附件下载:变更公告8.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