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选择造价机构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选择造价机构招标项目已于2019年3月25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发布变更澄清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与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选择造价机构招标项目
1.2招标编号:2019-03-15
2.变更澄清内容
2.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款“二、综合标”中“3、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单独完成过一个3000万元以上公路桥梁单项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一个1000万元以上水利单项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一个500万元以上通信单项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一个500万元以上电力单项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一个500万元以上信息化单项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一个300万元以上仿古单项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最高得12分。(以提供合同、成果文件、业主评价意见表为准,缺一不得分,原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不能得分)。”
变更澄清为:“3、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单独完成过3000万元以上公路桥梁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10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500万元以上通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500万元以上电力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500万元以上信息化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单独完成过300万元以上仿古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得2分,每小项2分,总计12分。(以提供合同、成果文件、业主评价意见表为准,缺一不得分,原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不能得分)。”
2.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5造价费用的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
现变更澄清为:“3.2.5造价费用的支付:每壹年支付一次。”
2.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款“二、综合标”中“4、办公场所稳定且建筑面积在300㎡-500㎡以内(含)得1分,建筑面积在500㎡到1000㎡(含)得2分,1000㎡以上得4分,办公场所是指公司自有或租赁,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若投标人提供租赁合同需同时提供自2018年5月1日以来房租交纳发票,合同中未注明建筑面积的按300㎡计算得分。”
变更澄清为:“4、办公场所稳定且建筑面积在300㎡-500㎡以内(含)得1分;建筑面积在500㎡到1000㎡(含)得2分;1000㎡以上得4分。办公场所是指公司自有或租赁,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若投标人提供租赁合同,需同时提供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在2018年10月1日以前按年交纳和开具的发票,其有效期需覆盖2018年10月1日)房租交纳发票,合同中未注明建筑面积的按300㎡计算得分。”
2.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由招标人代表(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及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组成;”
现变更为:“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及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组成;”。
其他内容不变。
3.发布变更澄清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4.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芦女士 联系电话:0375-3978299
地 址: 平顶山高新区女贞街2号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103905828、18937566014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西段142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