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数字化档案室建设项目采购
变更公告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数字化档案室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19年12月0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1、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数字化档案室建设项目采购
1.2采购编号:2019-11-378
2、变更内容
2.1对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与“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本变更公告附件“招标文件(修改版)”。
2.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10时0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10时00分,受其时间影响的其它相关事宜均顺延。
2.3本次采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3、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发布媒体与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相同。
4、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375-2970019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65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5238296983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275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750726417G
日 期:2019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