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卫东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WZC2020-001Ajc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1月8日,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09时30分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中:
报价得分 (25分)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对所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满分为20分 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变更为:
报价得分 (25分)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对所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满分为25分 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 |
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卫东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矿工路东段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62981895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586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5-7010770 155160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