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市本级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P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采购项目编号:2019-09-17049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市本级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P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10月22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4、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中“与2020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
3、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万元,且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
4、招标文件中“独立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余额或者联合体各申请人按照各自承担的资本金中的出资比例在银行的基本账户余额合计,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自有资金余额不得低于项目资本金的80% ,即2亿元。( 以银行基本账户的资金流水对账单为凭)”
5、招标文件第22页“1.4.4 联合体投标人(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家数, 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本次投标联合体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各联合体成员中所占的股权比例及权利义务相一致。”
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联合体协议(如有)”
7、原招标文件“鉴于项目快速推进的需要,实施机构已经安排资金垫付到项目的前期PPP准备工作中,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PPP项目咨询服务费以及项目全程监理费用。”
8、招标文件中“PPP合同草稿中明确在SPV成立时,不允许引入财务投资人。”
9、原招标文件分值构成中“投标价格: 30 分
综合实力: 20 分
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 50 分”
10、招标文件P140页“融资能力证明”
现更正为: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中“与2020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12日。”
3、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万元,且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或保函形式缴纳,其中以转账电汇缴纳的需在缴纳证明上备注投标单位名称,不要求基本户。”
4、现修改为:“近三个月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各申请人银行账户余额累计不少于1亿元。(本条款不作为废标条件)”
5、现修改为“1.4.4 联合体投标人(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家数, 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本次投标联合体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各联合体成员中所占的股权比例及权利义务相一致。
说明:(4)和(5)约定的内容以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协议为准。”
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联合体协议(如有)”
因本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格式与资格预审时提供的格式不一致,现修改为:联合体协议继续使用原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联合体协议。
7现修改为“鉴于项目快速推进的需要,实施机构已经安排资金垫付到项目的前期PPP准备工作中,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PPP项目咨询服务费以及项目全程监理费用。
说明:中标社会资本方需在PPP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的前期费用。”
8、现修改为“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规避政策风险,在SPV公司成立时允许调整财务投资人。”
9、现修改为“投标价格: 30 分
综合实力: 30 分
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 40 分”
10、关于招标文件P140页“融资能力证明”
联合体成员各方出具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初步合作意向书合计规模可视为联合体的融资能力证明。
其他内容详见变更公告附件。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林业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中段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53738116/13343753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财源大厦A座9楼
联 系人:张女士
联 系方 式:0371-55696303/1589300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 系 方 式:0371-55696303/15893001572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375-26275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附件下载:河南省平顶山市市本级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P项目补遗澄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