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平台(硬件)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ZC2021-09-35-H1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平台(硬件)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9月18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2日-2021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①招标文件第26页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②招标文件第12页23.8中“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人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变更为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②招标文件第12页23.8中“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人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64200元。”
5、更正日期:2021年09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行政监督单位: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04005455186X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3515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和谐路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0375-2526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荣之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0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7737565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773756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