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抽取异地 评标专家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0 17:36:00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平公管办2021〕5号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抽取异地

评标专家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环节的管理,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法规2015〕235号)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暂行规定》

 

 

 

20211018日        


附件: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暂行规定

  

一、为规范我市招标项目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的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加强信息保密,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法规2015〕235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是指在平顶山市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标项目,由于投资规模较大或本地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数量不足,为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需要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的具体实施过程。

三、鼓励招标人扩大抽取专家区域随机抽取专家。

四、招标人抽取专家的专业、数量、地区须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

  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的组织工作,为招标人提供专家抽取服务,招标人对专家抽取结果负责。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招标项目,招标人须抽取异地评标专家:

  (一)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省政府采购专家库内专家人数不能满足抽取需求;

(二)项目投资额达到以下规定须抽取洛阳、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周口近邻市评标专家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招标项目;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和招标项目;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三)项目投资额达到以下规定须抽取全省范围内(不含平顶山市)评标专家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招标项目;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和招标项目;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项目。

(三)招标人要求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的。

  七、抽取异地评标专家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招标人提出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申请的,应当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向交易组织科提交申请。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在收到申请后当日抽取专家。

八、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内平顶山区域专家无法满足抽取需求的项目,应进行远程异地评标,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

九、本规定由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21年11 月 1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202110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