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石龙区艳伟学校+石龙区艳伟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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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1-4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艳伟学校+石龙区艳伟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58,527.43元 | |||||||||||||||
最高限价:858527.4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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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工程主要为平顶山市石龙区艳伟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项目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艳伟学校院内。 5.3、工期:50日历天 5.4、质量:合格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3月以来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交官网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并附查询电话、查询途径。若网站出现故障或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2.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承诺提供虚假资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1月17日 至 2023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心网站;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3515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4005455186X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艳伟学校 | |||||||||||||||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和谐路西100米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72553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荣之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03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77375650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7737565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