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问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21-11-26 10:24:03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首问责任制

 

(一)为方便群众和其它机关同志来我中心办事,更好地为公众服务,遵循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和不推诿、不拖拉的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

(二)来中心办事人员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询问人提供热情、周到服务。

(三)当面询问时,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询问,首问责任人应负责为询问人指明有关科室或带领至有关责任科室。 

(四)电话询问时,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其它科室职责范围的,要告知该科室的电话号码。

   (五)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内部告诫,对于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机关形象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