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
专家抽取工作制度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17〕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加强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的使用和管理,规范评标专家抽取行为,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二、政府采购项目抽取评标专家前,首先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抽取系统提交抽取专家需求申请,提出拟抽取专家的类别、数量及需要回避的单位名单,由交易组织科工作人员复核后按规定抽取专家。
三、专家抽取室原则上只允许交易组织科两名工作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一人在现场,采购项目监管部门在线监管或现场监督。
四、评标专家名单确定后,交易组织科工作人员与代理机构人员必须在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台账上签字备查。
五、除少数重大、特殊项目外,其他项目在开标的当天抽取评标专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抽取评标专家的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
六、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标专家,并由采购人将情况说明报交易组织科备查。
七、交易组织科工作人员不得将专家抽取系统密码随意透漏给他人;不得泄露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情况、专家名单等应当保密的内容。
八、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按照《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暂行规定》施行。
九、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按照《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中评标专家抽取规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