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1-26 10:37:59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关学习制度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政治素养,促进中心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范围。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为中心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根据情况扩大至中心各科室负责人。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中心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协助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具体任务。

(二)学习时间。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1次,具体学习时间根据学习计划及实际情况调整。

(三)学习形式。一是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以集体研讨为主要方式,还可以采用集体学习会、专题读书会等形式。二是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年度个人自学计划,明确个人学习重点,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三是专题调研。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四是宣讲活动。中心组要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中心组成员运用学习、调研成果,每年给中心职工上党课不少于1次。

(四)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教育、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

9、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10、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集体学习制度

(一)学习范围。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二)学习时间。以中心“职工大讲堂”为载体,原则上于每周四下午进行(法定节节日除外)。特殊情况下,可于当周提前或推迟。“职工大讲堂”为全体人员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地点默认为中心开标一室。地点改变,另行通知。

(三)学习形式。学习一般以集中学习为主,也可通过统一学习和各支部集中学习相结合,邀请专家讲座与中心领导授课、职工讲课相结合,参观学习与体验式学习相结合,通过交流讨论、观看影像资料、参观教育基地等形式,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四)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由监察室组织,中心领导主持。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召集,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主要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原文原著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研究决定;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传达中心内部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举办学习交流会、报告会等。

2.业务知识学习。业务知识主讲人要精心准备讲座内容,如讲授业务知识,必须聚焦工作所需所用,立足岗位职责特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避免基本业务知识讲座内容与本系统、本单位业务工作缺少关联性、缺乏实用性。

主要学习内容: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交易流程、操作规程等业务知识。

中心干部职工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原则,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日常学习。  

三、党员学习制度

 (一)学习范围

中心全体党员。学习在中心党总支的统筹安排下,由各支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学习原则

要坚持不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三)学习形式

坚持集中学习和经常性学习相结合,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等方式,另外采取集中培训、知识测试、观看影像、外出参观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培训,选择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主题,并组织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四)学习内容

1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好河南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2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高质量发展,大力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党情、国情、省情、市情,增强党员干部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提振干事创业劲头。

3开展党纪国法教育加大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教育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推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懂法律、知敬畏的工作作风。

4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宣讲革命前辈、英雄人物、时代楷模的先进事迹,宣传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身边人和身边事,努力营造见贤思齐、砥砺奋进的良好氛围。

5开展重大案件警示教育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查处和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

四、学习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科室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创新学习形式,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学习效果,营造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浓厚氛围,积极支持和组织科室人员参加学习活动。

(二)以上率下,示范带动。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把学习作为增强工作本领,提升能力水平的有效途径。

(三)全员参加,注重实效。集中学习实行签到考勤制度,考勤由监察室负责,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监察室备案。党员学习由各支部负责签到考勤。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四)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健全学习制度和考核,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机关党总支要加大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情况及党员干部“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通报。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