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购置防爆警务平台车项目TLZB-C-2018-308

发布时间: 2018-05-22 12:29:28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1. 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购置防爆警务平台车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购置防爆警务平台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情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购置防爆警务平台车项目

1.2招标编号:TLZB-C-2018-308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六米燃油移动警务室5/台,六米稽查布控燃油移动警务室5/台。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约420万元。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家,则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移动警务室”产品范围,并具有销售及自主研发资格;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移动警务室”产品范围,并具有销售及自主研发资格;

3.2生产厂家须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警务室或相关系列);

3.3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移动警务室”试验报告;

3.4生产厂家须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等相关系列)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3.5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6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提供20176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要求,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②201710月以来单位为其缴纳连续不低于3个月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日起计算)。

四、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4.1 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5220000分整至6142359分整。

4.2 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缴费方式:开标现场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615930分 ,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6335266

地址:宝丰县兴华路76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18135638798

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