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瀼河乡2019年第二十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17 16:15:55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鲁山县瀼河乡2019年第二十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LZC2019-Bj238



采 购 人:鲁山县瀼河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4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8

第三章、谈判办法 22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24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5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鲁山县瀼河乡2019年第二十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瀼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鲁山县瀼河乡2019年第二十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瀼河乡2019年第二十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LZC2019-Bj238

二、项目说明:

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1955787.94

2.2标段划分及谈判范围: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谈判范围如下:第一标段:赵楼村养殖场配套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赊沟蓝莓基地灌溉井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鲁山县瀼河乡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均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须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86月份(含6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及获取信息

4.1报名及文件出售时间:201909180000分至2019092023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909180000分至201909222359分。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2)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4.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等工作。因投标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909230930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其他有关事项: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

六、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鲁山县瀼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平顶山市鲁山县瀼河乡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37595022

代理机构: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先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6601-607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921565 18613756927

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20190917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 购 人:鲁山县瀼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平顶山市鲁山县瀼河乡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37595022

1.1.3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先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6601-607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921565 18613756927

1.1.4

项目名称

鲁山县瀼河乡2019年第二十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二次)

1.3.1

采购(谈判)范围

第一标段:赵楼村养殖场配套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赊沟蓝莓基地灌溉井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工期

 3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1.4.1

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均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须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4)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86月份(含6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谈判预备会


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及补充文件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网上提出)的截止时间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

2.2.2

采购人澄清(网上发布)的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2.2.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0923

3.1.1

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U盘电子档

3.3.1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谈判保证金

不缴纳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年、2017年、2018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纸质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7.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1

不加密电子档(U盘):1

3.7.5

装订要求

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胶装,不得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的地址: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及标段)谈判文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服务综合楼7楼)

4.2.3

是否退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开始时间: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服务综合楼7楼)

6.1.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3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谈判小组总人数的2/3

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注:可根据标段及谈判工作量大小,组建多组谈判小组。

备注:根据《关于在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不得聘用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担任评标专家。”

上述规定为一组谈判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数量和评审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项目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10

其他内容

10.1

采购预算

第一标段:932600.53元;第二标段:1023187.41元。

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10.2

谈判结果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情况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0.3

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CA密钥、未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并签到。

10.4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相关规定按市场调价收取,并由中标人支付 。

10.5

知识产权:构成本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不对未成交单位进行补偿。

10.6

重新谈判的其他情形:除供应商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谈判。

10.7

监督:本项目的谈判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的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8

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9

企业投报的人员、业绩、证件等信息,除谈判文件规定需要提供原件外,均不再提供原件。以上信息以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为准,未登记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10.10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预算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及相应的配套文件规定;

4.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等动态调整规则执行豫建标定【201926号文,执行第五期调整系数;

5.材料价格参照《平顶山市工程造价信息》20193期及项目所在地市场时价;

6.税金按9%计取;

7.社会保障费按照定额计取;

8.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定额计取;

9.依据豫建标定【201799号文计取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供货期(或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供货期(或完成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谈判。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 谈判预备会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谈判办法;

4工程量清单

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相应延长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过公告的形式公示给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相应延长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其他材料

五、谈判报价函及谈判报价函附录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 )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谈判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谈判报价(工程)

3.2.1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谈判函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

3.4 谈判保证金

不缴纳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

3.5.2 近年财务状况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3.5.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的应将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附入谈判文件,本章第3.5.1项和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5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谈判文件中不再附相关资料。

3.6 备选谈判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谈判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谈判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谈判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谈判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谈判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谈判方案。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谈判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其中,谈判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供货期(或完成时限)、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纸质谈判文件应尽量避免修改。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内容以补充文件形式提交。

3.7.4 纸质谈判文件一份。加密电子谈判文件、未加密电子谈判文件U盘、纸质谈判文件应一致,不一致时以加密电子谈判文件为准。如加密电子谈判文件出现问题,以未加密电子谈判文件U盘为准。加密电子谈判文件、未加密电子谈判文件U盘均出现问题,以纸质谈判文件为准。

3.7.5 纸质谈判文件应胶装,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6 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谈判响应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谈判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谈判时,需要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并携带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

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 “组件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谈判时需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为保证您能谈判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谈判

(一)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章

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及上传谈判

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生成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包含用于谈判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谈判响应文件备份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谈判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

注:(1)供应商参加多个标段谈判的,所生成的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供应商制作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时应将所报标段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

2、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谈判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谈判响应文件未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三)电子化项目解密、评审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进行招标,供应商可以通过网络登录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谈判会议(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行规定)。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谈判时,如供应商未到现场参加谈判会议的,请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0分钟内完成。待所有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如供应商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谈判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供应商CA证书对其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进行首次解密。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3、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该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谈判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谈判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谈判。

4、待所有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将已解密的谈判响应文件提交谈判小组评审。

供应商应保证在谈判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谈判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查看自己的谈判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等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质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记录内容。

6、评审时,谈判小组对电子化谈判响应文件有质疑的,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

4. 谈判

4.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供应商应在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和未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U盘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 谈判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file)到平顶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U盘壹份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在本章前附表第2.2.3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谈判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3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谈判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3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

5.2 谈判程序

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

1)宣布谈判纪律;

2)公布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核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3)采购人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电子招标谈判系统正常与否,检查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与未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始谈判;

4)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对本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现场解密。

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如电子交易系统故障,供应商应使用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

因加密电子谈判文件响应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取消其谈判资格。

5)按谈判文件规定办法进行谈判。

6) 谈判结束。

6. 评审

6.1 谈判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谈判和不再谈判

8.1 重新谈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谈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8.2 不再谈判

重新谈判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谈判被否决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询价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其他内容

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谈判办法

说明:谈判小组按下列步骤进行评审、谈判,其中1234项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序号

评审、谈判步骤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联合体供应商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围标、串标

谈判小组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谈判报价

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2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谈判内容

符合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规定

工期

符合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规定

质量

符合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规定

谈判有效期

符合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规定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

4

清标

谈判报价编制要求

符合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0规定并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唯一

不允许出现选择性报价

谈判报价的合理性分析

当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每轮所有有效谈判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时,谈判小组应对其质询。

谈判质询后,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谈判小组认为不能充分说明的,谈判小组可判定为报价不合理,将取消其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评审,定为合理报价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依序进行评审。

序号

谈判工作内容

谈判标准、方法

5

与供应商逐一、单独进行谈判

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即其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供应商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就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谈判、记录。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发出报价通知后15分钟之内作出最终报价(超出15分钟视为供应商放弃本轮报价,其本轮报价按上轮报价为准),谈判代表在最终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后交予谈判小组(或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报价)。

6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出现工期、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相同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必须低于前一次报价。

7

出具评审报告、结果公示

根据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评审报告、结果公示 。

  1. 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参考通用格式)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副本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第 标段

谈判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其他材料

五、谈判报价函及谈判报价函附录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四、其他资料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五、谈判报价函及谈判报价函附录

(一)谈判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合同内容,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其他补充说明在“四、其他材料”中列明。

谈判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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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底端

(二)、谈判报价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注册编号




谈判报价()

(大写)

(小写)

工程质量


工期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

承诺:

谈判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