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三十一批统筹整合资金瓦屋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第三十一批统筹整合资金瓦屋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C2020-Bjc013
三、项目预算金额:3364262.00元,最高限价3364262.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段 |
瓦屋镇楼子河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 |
647859.00 |
647859.00 |
2 |
第二标段 |
瓦屋镇马老庄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 |
641933.00 |
641933.00 |
3 |
第三标段 |
瓦屋镇土桥村8座冷库建设项目 |
2074470.00 |
2074470.00 |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项目概况: 1、楼子河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新建6米宽40米长香菇棚10座;新建集水井一座;无塔供水器一套,10T,含控制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马老庄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新建6.5米宽40米长香菇棚10座;新建机井一眼,深10米;无塔供水器一套,15T,含控制系统电线杆四根;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3、瓦屋镇土桥村8座冷库建设项目:新建保鲜库8座,外部钢架棚一座,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5.2工期:60日历天/标段
5.3质量:合格
5.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5.5建设地点:鲁山县瓦屋镇刘相公村
5.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瓦屋镇楼子河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瓦屋镇马老庄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瓦屋镇土桥村8座冷库建设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 资质条件:第一、二标段: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标段: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须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提供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等级报告);
6.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9年1月份(含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6.6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供应商应保证磋商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月21日0 时 0 分至 2020年2月2 日23时59分
2、地点: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不收取文件费。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2月3日10时30分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2月3日10时30 分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郝先生
联系电话:13503410445
地 址: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38879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423005487188A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发布人:樊璇珠
发布日期:2020年1 月20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评标资料。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营业执照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