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设备-采购公告-第八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设备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0-04-08 16:39:31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交易中心网站

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第八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八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BFZC2020-AG-08

三、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目 标

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反向卡口等前端系统及后台接入扩容

标准、规格、数量

详见附件采购清单、标准、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

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同时经采购人验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以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6.2 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6.3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490000分至20204152359分;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入业务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 /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57 9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579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网站“紧急通告”等。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49日到2020415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宝丰县迎宾大道208号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33905369

2.采购代理机构: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18637586931     0375-6325888

 

发布人: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4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下载“宝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登陆业务系统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