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鲁山县张店乡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第五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张店乡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第五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C2020-Bjc059
三、项目预算金额:2603113.00元, 最高限价: 2603113.00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鲁山县张店乡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第五批项目一标段 |
1500694.00 |
1500694.00 |
2 |
2 |
鲁山县张店乡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第五批项目二标段 |
1102419.00 |
1102419.00 |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项目概况:张店乡张窑村村部至下椅道路项目;张店乡刘湾村后湾组至袁家沟村道路建设项目
5.2工期:30日历天
5.3质量: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 资质条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须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6.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9年6月份(含6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6.7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供应商应保证磋商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2. 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
七、获取文件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4月9日0时00分整至2020年4月20日23时59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时)
2、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不收取,纸质文件不再出售。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 21日9时30分(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九、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4月21日9时30分(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上同时发布。
十一、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37522099
地址: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
监督人: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83250926
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中段 组织机构代码:1241042341698527X1
监督人: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地址:鲁山县顺城路与墨公路交叉口 组织机构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松豪 联系电话:15890524510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工农路香檀山小区D栋1704房
发布人:朱松豪
发布日期:2020年4月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