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公安局车管所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29 16:00:24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鲁山县公安局关于鲁山县公安局车管所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公安局车管所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编号:LZC2020-Bg025 

三、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最高限价:300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鲁山县公安局车管所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

3000000.00

3000000.00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鲁山县公安局车管所号牌制作、发放、安装等相关的服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服务期限:叁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20190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打印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提供2018年度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12月份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6、按照“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0430日至2020052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24:00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05210930分(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05210930分(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鲁山县公安局

  址:鲁山县花园路与鲁平大道交叉口东160米路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8072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103757733

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23005487188A

发布时间:2020042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