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鲁平大道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14 17:25:33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鲁山县鲁平大道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鲁平大道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C2020-Bj020

三、项目预算金额:1600000.00元,最高限价1600000.00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采购京式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防撞端头、防撞柱、人行隔离桩、太阳能警示灯、广告版、鲁平大道原有京式护栏拆除、翻新维护及安装,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4、项目安装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境内;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和行业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及项目整体要求

7、质保期:1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设备故障和伤亡事故;(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供应商应保证谈判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2. 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文件方式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209150000分至20209202359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24时)

2、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不收取,纸质文件不再出售。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9211000分(北京时间)(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十、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9211000分(北京时间)(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5637599055

地址:鲁山县花园路

监督人: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地 址:鲁山县顺城路与墨公路交叉口  组织机构代码:11440423005487188A

代理机构: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890524510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工农路香檀山小区D1704

发布人:朱先生

2020914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响应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