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通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23 16:15:43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网络安全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通用设备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169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10-77

2、项目名称: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50000.00

最高限价:2350000.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

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2350000.00

235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通用设备电脑、碎纸机等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及培训和售后服务、设备运维服务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质保期:3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1026日至202011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11169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11169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10 26日至2020103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750726417G

联系方式:0375-262759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0375-2862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5-6199517

2020 102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