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卫东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3月19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PWZC2021-003Ajc
2、项目名称:卫东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元) |
1 |
1 |
卫东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200000.00 |
12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提供卫东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北院保洁、保安及绿化养护等物业服务人员,物业服务范围为招标人指定的工作范围,具体包括室内保洁、室外保洁、院内绿化养护、水电维修、保安、电梯保洁等物业服务区域,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服务周期:服务期限三年;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4委托代理人有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设备故障和伤亡事故证明(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分,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 3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1年 3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本公告发布期限5个工作日2021年 3月 9日至2021年 3月 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530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3MB0N1682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卫东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矿工路与东安路交叉口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5-3685266
2、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3828737 18637590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5-3828737 18637590607
发布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3月 8日
温馨提示:注: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投标人认证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本项目不提供)。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