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2021年第十一批预安排张良镇朱马沟村、东营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2021年第十一批预安排张良镇朱马沟村、东营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LZC2021-Bjc165
2、项目名称:鲁山县2021年第十一批预安排张良镇朱马沟村、东营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1834378.00元 , 最高限价: 1834378.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一标段 |
张良镇朱马沟村道路修复项目 |
1467023.00 |
1467023.00 |
2 |
二标段 |
张良镇东营村排水项目 |
367355.00 |
367355.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内容:鲁山县2021年第十一批预安排张良镇朱马沟村、东营村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质量要求:合格
5.4计划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绿色发展、环境标志性 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9 月 27 日至2021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1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本公告发布期限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
地 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方式:15937500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3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136940140
3、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13694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