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含市儿童医院)建设(PPP)项目的实施机构,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于2017年11月21日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招标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投标人排名,与第一候选投标人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采购结果的确认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确定第一候选投标人为本项目预成交社会资本,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含市儿童医院)建设(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PZC2017-1899Ag-67799
三、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预成交社会资本方:
牵头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城东路116号
法定代表人:陈颖
联合体成员:平顶山市发展投资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四楼
法定代表人:王宏伟
五、 主要成交条件:
1、年综合收益率:6.00%;
2、建安费用优惠比例:2.00%
3、药品和卫生耗材配送利润率:8.00%
4、运营服务费总额:17674.32万元
六、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由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平顶山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环保局、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代表及河南物化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财务专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张泉水、柴富根、杨宏亮、艾刚、陈树磊、佟伟民、王大峰、齐冠丽、李兴芳(法律专家)、宁树锋(法律专家)、袁小永(财务专家)。
七、发布公示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八、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各社会资本方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异议及其证明文件)向项目采购人提出异议,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
联系人:柴先生
电 话:0375-766792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层2701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371-63768337
电子邮箱:henanguojin@126.com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