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移动公厕采购项目(二次)
废标公告
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移动公厕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废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移动公厕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PXZC-BG-201802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3座移动公厕,包括设备的供货、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原有老旧移动公厕的拆除,新公厕的安装(包括接通水电)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5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11月26日起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四、废标情况说明:
因中标人郑州恒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交书面中标放弃函,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予以废标。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01811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南角
采购代理机构: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13629816631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08室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