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法院-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C2019-Bg137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 项目概况:采购警车4台
2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供货完毕
4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评审日期:2019年11月13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1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 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 商名 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
1 |
采购警车4台 |
平顶山宝力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开发一路交叉口祥博4S店东侧 |
597900.00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丽,孙玉(业主专家),张秀芳,何丰丽,马士新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为:10000.00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4日)。
十一、其他
各有关投标人对本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17637586698
地 址:鲁山县鲁平路和墨公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38879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423005487188A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发布人:樊璇珠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