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2021年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PXZC-BJC-2021008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2021年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1年7月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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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1560号 -1 |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1年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兴盾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南建宏中央花园二期1号楼8层 |
409,6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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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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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1年新增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 |
执行《新华区环卫服务中心关于对物业保洁公司的考核制度》和《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霞英、姜文艺、尚纪双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平顶山市瑞安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性审查未通过。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乔晓光
联系方式:18003757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金广涛
联系方式:13323756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广涛
电 话:1332375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