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1-26 10:28:40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专家抽取工作制度

 

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令 〔2014〕166号)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法规〔2015〕23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为加强对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的使用和管理,规范评标专家抽取行为,制定本制度。

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从河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中心交易组织科工作人员依法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评标专家随机抽取服务。

二、招标项目抽取评标专家前,先由代理机构将《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专家抽取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电子档发送至交易组织科邮箱,再经交易组织科工作人员复核后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三、专家抽取室原则上只允许交易组织科两名工作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一人在现场,招标项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线监管或现场监督。

四、专家名单确定后,交易组织科工作人员与代理机构人员必须在专家抽取工作台账表上签字备查。

五、评标专家名单应当在开标前24小时内确定,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抽取,须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六、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满足条件的专家不足8人或者国家、省人民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有监督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并由招标人将情况说明报交易组织科备查。

七、交易组织科工作人员不得将专家抽取系统密码随意透漏给他人;不得泄露投标人报名情况、专家名单等应当保密的内容。

八、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按照《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暂行规定》施行。

九、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按照《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中评标专家抽取规定施行。